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南国都市报海口4月21日音讯(记者 王天宇)近期,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犯受贿罪,判处林某民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分金30万元,林某民不合法取得的赃物133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2年7月,被告人林某民任海南省人民医院肿瘤放射医治科(以下简称“省医院放疗科”)榜首副主任,主管科室全面作业,担任科室行政管理、医疗设备收购请求及评定等作业。2012年8月份,省医院放疗科请求置办一台高能医用直线加速器。长沙众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某向林某民提出,其署理美国“瓦里安”牌医用直线加速器,请托林某民协助其中标省医院医用直线加速器收购项目并表明会感谢林某民,林某民表明同意。之后在省医院医用直线加速器收购项目投标过程中,省医院放疗科作为设备运用部分,经林某民签名向省医院设备处提交收购请求并递送相关设备技术指标和功用附件需求作为投标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杨某署理的美国“瓦里安”牌医用直线加速器中标,林某民以该品牌医用直线加速器的参数为蓝本定制投标设备技术指标参数。
在评标过程中,林某民作为省医院的专家代表参加评标作业,其提出收购美国“瓦里安”牌医用直线加速器的主张。经评标,杨某署理的美国“瓦里安”牌医用直线加速器在省医院医用直线加速器收购项目中中标。2013年5月,省医院与杨某挂靠的我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签定医疗设备购销合同,收购美国“瓦里安”牌医用直线加速器一套及设备底座、设备移机服务等,合同金额为3914万元人民币。之后在该医用直线加速器等设备胡同装置时,林某民参加设备检验调试作业,并在医疗设备检验单上签名检验合格。
为感谢林某民在医用直线加速器收购项目投标等作业中供给的协助,杨某分五次送给林某民现金合计133万元,林某民均特长收受,用于个人及家庭开销运用。2018年12月10日,林某民经过其儿子陈某将严严实实所得133万元上交海口市督查委员会。
海口市秀英区法院以为,被告人林某民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林某民到案后活跃上缴赃物,照实供述罪过,且认罪认罚,依法能够从轻处分。对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定。